为全面贯彻省市领导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公安厅“严管十条”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兰州公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夏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为契机,以“七个强化”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启动等级勤务、优化警力部署、细化工作举措,纵深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强化源头隐患治理
深入开展“除隐患查违法保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排查货运场站271个,检查驾校132个、车辆检测机构61个,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持续推进重型货车、AB类驾驶人隐患“三清零”工作,清理逾期未检验重型货车422辆、逾期未报废重型货车79辆、5条以上违法未处理重型货车21辆、逾期未换证AB类驾驶人374人、逾期未审验AB类驾驶人811人、记满12分驾驶人未参加满分学习AB类驾驶人43人。
强化路面秩序管控
对G75兰海高速七道梁下坡、G22 青兰高速兰州东下坡、G30 连霍高速北龙口、G6京藏高速青土岘下坡等路段,进行交通标志标线及执法取证设备排查。排查城市道路及国省道占道施工路段安全防护隐患43处,约谈施工企业15家,调整施工交通组织13处,从严审批施工手续45件。借助水车湾、沙窝2处省际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和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对入甘货车进行宣传提示、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利用集成指挥平台台账登记模块在省际执法站、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检查提示入甘货车9800余辆。
强化勤务安排部署
加强全市事故多发、占道施工、拥堵严重路段勤务部署,市公安局抽调机关100名警力支援各交警大队,交警支队机关每日安排60余名警力下沉一线执勤。进一步优化酒醉驾执勤点位设置,高频次组织开展30余次交通秩序整治夜查行动、第二次全国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飙车炸街”等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持续开展酒醉驾整治夜查行动,共查处酒驾醉驾150余起。
强化综合协同治理
联合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印发《关于开展联合治理超载超限工作的通知》,从严整治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累计查处货车超载违法行为760起,其中查处货车载货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严重超载违法行为62起,查处百吨王5起。联合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市邮管局印发《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灯塔联防”工作机制》,通过采取重点场所防控、重点人员监管、定期通报违法信息、加大行业管理措施、强化宣传引导等举措,全力遏制酒醉驾多发态势。与青海海东市公安局签订《甘青交界公安交管部门警务协作协议》,全面强化两市公安交管部门信息互通、勤务联动、资源共享,共同维护省界道路交通安全;与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联合印发《京藏高速公路甘青交界段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区域警务协作,全力推进交通安全整治。
强化重点违法查处
常态化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和农村地区“逢五”统一行动,累计查处超速行驶1600余起、酒驾醉驾150余起、超员载客100余起、超限超载470余起、疲劳驾驶70余起、无证驾驶170余起、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10500余起、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30余起、货运车辆违法停车300余起。持续开展“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查获各类车辆违法改装案80余起。
强化宣传警示教育
将30条长大下坡、施工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安全提示情况录入道路交通态势平台,在高德、百度地图进行文字标注和语音提示。发布施工路段提示信息100余条、事故典型案例90余条、曝光严重交通违法100余条。发放宣传提示卡6万余张,设置宣传展板50余块,横幅20余条。曝光高风险运输企业200余家、醉驾人员90余名。
强化督导检查力度
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常态暗访督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督察部门牵头成立4个督察小组,出动督察警力120余人次,对7个高速公路大队、8个区县大队现场督察30余次,及时发现涉及施工路段安全防护、规范执法、勤务落实、执法安全等方面问题,形成责任清单,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