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午,兰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兰州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草案)》第二次立法审查论证会。会议邀请了省生态厅、省司法厅相关处室,部分法学专家、实务专家,县区人民政府、市生态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及行政管理相对人代表参会。
会议首先由起草小组简要介绍第一次论证会后修改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与会专家结合我市实际,围绕立法思路、整体架构、制度设计、立法技术规范进行讨论,并针对科学性、合法性提出意见建议。各参会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坚持问题导向,从实用性、操作性角度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危险废物管理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办法》的出台,对强化我市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构建“无废城市”意义重大,是回应社会关切的积极举措。
会议要求,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立法对行政管理的规范保障作用,充分珍惜立法资源,制定一部真正管用的地方政府规章。一是要深挖我市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好措施、好制度;二是要梳理办法中的制度措施是否解决了我市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要综合考量是否还有需要增加完善的能突出地方特色的内容。
兰州市司法局将根据本次论证会上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办法(草案)》进行再修改、再完善,推动《办法》早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