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推进会,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责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刘长根同志批示精神、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转入自查自纠工作阶段的通知以及回访群众反映问题线索办理的情况通报,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推进情况进行了通报,听取了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近期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了自查自纠阶段各项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根据《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部署,自查自纠阶段时间节点为3月下旬至5月中旬,与省上同步开展,时间紧、任务重,要严格落实省专项整治办关于自查自纠阶段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谋划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专项整治成效。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是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各专责组要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工作要求,深化认识,强化担当,迅速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要突出工作落实,全面自查自纠。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从严从实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显性问题和根源问题一体排查,高质高效办结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做好回访工作,实实在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要有针对性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确保整改到位、治理到位、成果到位。要注重抓实抓细,打造兰州特色。加强统筹谋划,细化实化自查自纠阶段具体任务举措,明确总体目标和完成时限,完善问题清单、工作台账和挂单销号台账。强化工作举措,加大整治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形成工作合力,打造“兰州样板”。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问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督促落实作用,强化与各专责组协作配合,形成督察检查工作合力,在自查自纠阶段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组成明察暗访组,综合运用突击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工作推进情况、省专项整治办通报、问题线索办理、群众满意度等进行实时督察,切实提高整治成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带来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