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加强幼儿园教师法治意识,规范教师从业行为,2月14日上午,兰州市皋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前往皋兰县石洞镇中心幼儿园为全体教职员工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法治课。
课堂上,检察官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及强制报告制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诠释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着重讲解了六大保护体系中的“学校保护”及“家庭保护”制度,强调了学校及家庭在教育和保护方面应尽的职责。通过自身办案实际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有机结合,警醒幼师们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师德修养,不断增强事业心与责任感。本次精彩授课得到广大教师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
近年来,皋兰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校园普法教育,深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次法治宣讲,加强了“司法+学校”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了教师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及运用,对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营造更加安全的法治校园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