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检察:检察监督不缺位 矫正工作提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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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检察:检察监督不缺位 矫正工作提质效


来源:安宁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薛雅文
发布时间:2022-04-15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促进矫正质量提升,安宁区检察院派驻十里店街道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拓宽监督渠道、强化部门协调,增强纵向监督管理力度,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档升级。

  针对以往社矫工作中存在的信息沟通不畅、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执行不及时、社区服刑人员存在脱管漏管虚管风险等问题,十里店街道检察室与司法所沟通联系,从社区矫正及监督工作实际出发,采用“三清、两谈、一走访”工作模式,对辖区2个司法所43名社矫人员进行了全面监督。

  “三清”为对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日常表现清、对社区矫正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矫正情况清。检察室依托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监管平台,查阅社矫档案资料,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定期报到、学习劳动、思想汇报、请销假、变更居住地等方面的情况。

  “两谈”为与司法所定期座谈,与社矫人员谈心谈话。检察室与两司法所定期召开座谈会,对当前社矫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沟通交流,提出可行性建议,提醒辖区司法所一定要规范入矫程序,严格落实《甘肃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杜绝出现社矫对象脱管漏管情况。同时与入矫时间较长的社矫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全面掌握思想动态,引导其充分认识社区矫正的重要性,树立生活信心,服从司法所的教育矫治,最大限度地降低“再犯罪”概率。

  “一走访”为深入社矫人员家庭,了解其生活工作情况,并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矫人员进行综合研判,调整社矫人员的矫正方案。检察干警以进家门、见家人和唠家常的形式,全面了解社矫人员近期的工作、生活、家庭情况,对其身体健康、精神面貌、思想状态、是否存在困难进行全面的询问了解。同时,要求家属配合做好对社矫人员的监督管理,鼓励其勇于面对现实、重塑信心、用希望来面对生活和工作,倡导社矫人员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