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黄河治理工作全面有效开展,榆中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实地调查摸排,推动河道内建筑垃圾堆积问题整改。
经调查发现,和平镇桑园子村黄河河道右岸系桑园子村集体建设用地,由甘草水泥集团租赁使用。现该区域内存在几处破损厂房,并有大量砂石料及建筑垃圾堆积,严重影响了泄洪安全,对周边生态环境及黄河水质产生了极大危害。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整改落实责任不明确。
为切实推动整改,榆中检察院立足公益监督职能,联合县水务局、和平镇人民政府、桑园子村村委会及甘草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就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开展现场磋商会,针对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及整改工作进行磋商协调,经过认真细致沟通,提出了初步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