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兰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卓俊林作为负责人,审监庭部分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共7人作为课题组成员的《从扩大假释角度看假释制度的执行问题》的司法研究课题于2021年4月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研究申请,后该课题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立项为全省法院的四个重点研究课题之一。课题立项后,调研组立即着手制定调研计划,撰写调研提纲,安排调研时间,联系调研单位,并多次召开会议讨论设计调查问卷。
开展调研
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课题组由卓俊林同志带队,分别于2021年9月15日、9月16日、2022年1月12、2月17日先后前往甘肃省兰州监狱、甘肃省新桥监狱、甘肃省女子监狱、甘肃省永登监狱调研近五年假释制度执行情况。调研中,课题组详细听取了各监狱对刑罚执行工作,特别是假释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并通过座谈会的方式,对减刑、假释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了充分的交流研讨。
提出要求
卓俊林同志表示,假释制度作为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降低行刑成本,激励罪犯改造和更好地融入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针对罪犯刑罚执行工作,特别是假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卓俊林同志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假释制度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几乎处于停滞的状态,未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今后,刑罚执行机关、检察机关与法院要加强沟通,共同努力形成统一的工作意见标准,有效发挥刑罚执行,特别是假释制度的价值功能。二是筑牢正义防线,增强司法公信。随着云南孙小果等案的曝光,刑罚执行案件,特别是假释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完善并正确执行假释制度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方面,是强化刑罚执行效果、预防罪犯重新犯罪的重要途径。要梳理正确的执法和审判理念,祛除减刑、假释工作的神秘色彩,增强司法公信。三是坚持司法为民,促进社会和谐。假释制度是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其同时实现了保护社会和延续惩罚两项功能。要正确把握假释制度的法定条件,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准确把握刑罚执行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准确适用现有的法律法规并参考我省的实施意见,确保假释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此外,卓俊林同志还对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提出了要求。
座谈会后,课题组还向各监狱干警及服刑人员发放调查问卷3000余份,做好课题研究的数据收集和材料分析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