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下办案促规范 让认罪认罚“全程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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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下办案促规范 让认罪认罚“全程留痕”


来源: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薛雅文
发布时间:2022-02-17 阅读次数:

 2022210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薛某某故意伤害案、李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听取意见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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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额检察官在认罪认罚签署过程中,分别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向各犯罪嫌疑人详细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具结程序及法律后果,并就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等作了详细说明。律师了解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相关情况后,向犯罪嫌疑人补充说明相关法律规定。各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罪名表示无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确定的量刑建议,并在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技术部门第一时间将听取意见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刻录成光盘,经犯罪嫌疑人、律师、办案人签字确认,按照“一人一盘”的要求,统一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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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后,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晓波同志第一时间组织刑检部门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该规定,要求办案人员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过程中,围绕指控的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等事项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签署具结书后,应当同步录音录像,做到“全程留痕”。同时,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先行一步,对办案区技术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为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提供全面有力的检务保障。
   下一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将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细化认罪认罚工作细则,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效,切实增强认罪认罚案件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