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区检察院办理首例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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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固区检察院办理首例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


来源: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宗义
发布时间:2020-08-28 阅读次数:

 更新于: 2020-07-15 16:15:54

  日前,家住西固的张某,因对行政裁定书不服,向西固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原来,在2016年,西固区某街道居民张某的土地及房屋被依法征收。因对拆迁安置房屋不满意,张某一直拒不签订补偿协议、拒不搬迁并交出土地。2019年7月,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西固分局依法责令张某交出土地。法定期间届满后,张某仍未履行。2020年4月,该局依法向西固区法院申请强制拆除张某的房屋,后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办案检察官初步审查后,认为人民法院生效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无不当之处,国土部门采取强制拆除措施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国土部门均无违法情形。但当事人张某及其爱人年事已高,面对居住了一辈子的老房即将被强制拆除心中不舍,加之对安置房屋位置、楼层不满,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一气之下双双病倒。

  了解情况后,西固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一方面耐心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及面临的实际困难,安抚其激动的情绪,并就生效裁定的事实、法律和政策依据,向申请人释法说理;另一方面,积极联系涉案征地拆迁项目行政机关负责人,详细了解申请人张某房屋安置补偿情况及相关拆迁安置政策,针对本次拆迁安置中矛盾多、难解决的问题,建议行政机关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努力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公开安置方案、流程,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经过多方努力,双方达成合意,申请人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配合完成了搬迁、拆除等事宜。

  该案是西固区检察院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工作以来的首例案件,是贯彻落实最高检“以‘办案就是办涉案百姓人生’的态度办理每一起案件,做到为百姓讨公道,为社会消戾气”总要求的体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