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人民监督员工作在新时代新形势下担当新使命,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监督职责,助推“四大检察” “十大业务”取得更好成效。2021 年至今,兰州新区检察院共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 55 次,涉及案件 213 件,实现业务部门司法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全覆盖”,进一步提高了检察机关执法活动公信力。
注重流程规范 推动监督走深走实
以上率下,畅通接受监督渠道。在检察长领导下,由综合业务部牵头并具体部署,畅通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渠道,健全司法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逐步扩大监督范围,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
落实细则,实现监督提质增效。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细化列举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活动的范围,明确操作流程。综合业务部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汇总并反馈给各业务部门,提高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效率,提升工作规范性。
做实做细,增强监督刚性。做实“应当监督”规定动作,对应当安排监督活动的案件,要求各业务部门严格按照程序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对可以安排监督活动的案件,鼓励各业务部门选取有代表性的适合案件开展工作。2021年至今,对有重大影响的审查逮捕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共举行听证活动116件次。
完善工作机制 推动监督常态化开展
将人民监督员工作纳入院绩效考核范围,对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相关具体要求和工作责任分解到全体检察官落实,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范围,有效保障了人民监督员工作顺利推进。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相关制度。同时,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工作,将其作为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的主要渠道,主动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协调,确保人民监督员联络工作规范、顺畅、有序;案件承办人直接担任公开审查会和公开听证会主持人,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评议意见和外部监督,确保监督活动不走过场。同时,除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等办案活动外,还将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等纳入监督范畴,努力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效能。
聚焦群众关切 确保监督落地有声
成效“看得见”,提升群众信任度。对影响社会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依规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确保人民群众对司法办案的参与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度。如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案件处理公开公正透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矛盾“解得开”,切实化解社会纠纷。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刑事申诉案件、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以“看得见”的方式化解矛盾,切实让人民群众从“检察为民办实事”中得到实惠,感受到检察温度。
宣传“铺得广”,体现社会治理效果。深入社区、街道开展调研,举行检察建议宣告送达,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并由人民监督员强化对涉案人员遵纪守法教育,从第三方角度开展释法说理,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社会效果。(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 何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