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20时50分许,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民警在巡逻至北山公园某足浴店门前时,发现该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经询问,当日20时50分许,在兰州市红古区北山公园某足浴店门前,因该店开业庆祝,李某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巡逻民警发现后李某某立刻主动停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兰州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对李某某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红古公安温馨提示
自2月16日起,红古区主城区全面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所有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红古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对于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请广大市民及时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