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定
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六十六)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
将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平凉路298-306号(双号)家属院、
城关区九洲片区(含新九洲花园二号区以北,含兰州奔马集团九州一期保障房以南,含兰州广泽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以东,含天源9号B区以西,不含九州主食厨房园区)、
伏龙坪街道伏龙坪中街自建房片区11-50号、
伏龙坪街道杨家沟社区、
皋兰路街道(金昌南路以东、广场南路以南、皋兰路以西、民主西路以北)区域(不包括詹家拐子87号)、
火车站街道万众小区、
靖远路街道市二建家属院、
酒泉路街道华玺花园、
临夏路街道付家巷社区、
临夏路街道(兰大二院以东、张掖路以北、永昌北路以西、南滨河东路以南)区域(不包括木塔巷9-15号、木塔巷32-34号、永昌路331-337号、紫金大厦)、
青白石街道银河国际A区、
青白石街道碱水沟村、
青白石街道银河国际B区、
铁路东村街道怡苑小区、
渭源路街道南昌路502号、
渭源路街道科苑一区、
雁北街道雁京家园、
雁南街道大雁滩109-118号、
雁南街道南河路2764-2778号(双号)黄楼、
雁南街道雁南路科技小区、
雁南街道滩尖子片区(雁滩公园以北、南滨河东路以东、天水北路以西、团结路以南)(不包括格林庭院、欣月湖小区、花园小区、滩尖子413号)、
雁南街道滩尖子自建房片区(金鹏大厦以北、宋家滩社区以南、天水北路以东、雁滩商贸城以西)等22个区域由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