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兰州市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推进会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启动仪式举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魏晋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王立朝主持会议,市法院院长、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申怀吉,市检察院检察长、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柳小惠,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杜吉平出席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扫黑办相关会议精神,通报情况、分析形势、交流做法,部署启动全市《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再部署、再推进。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周密部署,迅速掀起《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热潮,要在认清重大意义中增强宣传贯彻的主动性。充分认识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政治任务、实事工程和基础工作,把宣传教育贯穿到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各阶段全过程,不断提升常态化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要在把握核心要义中增强宣传贯彻的针对性。《反有组织犯罪法》系统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功经验,要深刻领会《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题主线、重点内容、责任要求,系统把握立法精神、逻辑结构和条文内涵,确保准确适用。要在分类精准宣教中增强宣传贯彻的实效性。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政法干警、基层群众、市场主体以及青少年学生等不同对象,分别通过专家授课、法条释义、“八进”活动、重点行业领域普法宣传等方式,切实增强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在创新载体方法中增强宣传贯彻的操作性。通过教育培训分级分类组织学法执法培训,利用好各宣传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深入开展释法解读,突出以案释法以典型案例和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集中组织活动引领全社会掀起宣传贯彻热潮,同时还要在重点场所户外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在压实责任链条中增强宣传贯彻的联动性。市扫黑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明确任务书、排出时间表,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好各自领域的宣传贯彻工作。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制度和物质保障,市平安办要将宣传贯彻工作纳入平安兰州建设考评体系,进一步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契机,深入开展黑恶霸痞势力及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一是线索办理要再提速。要加快核查进度,严格落实线索管理规范和动态清零制度。要扩大线索来源,深入开展线索深挖排摸工作。要健全用好机制,严格落实提级核查、直查直办,特别是市扫黑办要用好台账管理机制,督促指导核查单位在核查时限内办结线索。二是斗争战果要再扩大。要紧盯黑恶霸痞势力,推动深挖打掉一批隐藏较深、洗白较早、关系复杂的黑恶势力,铲除一批“村霸”等霸痞势力。要紧盯网伞腐渎,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同向发力,确保将黑恶势力及“保护伞”一网打尽。要紧盯黑恶资财,健全黑恶案件涉案财产联合查控机制,深入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依法处置和财产刑执行攻坚行动。三是专项整治要再深入。牵头单位要将各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细化实化举措,迅速开展工作。市县两级扫黑办要对照衡量行业治理成效的“五项指标”,加强检查指导,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基层基础要再巩固。要按照法律加强基层党组织、“两委”班子建设,夯实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要压实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乡镇(街道)党委、综治中心和村(社区)、“七站八所”、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党组织常态化扫黑除恶责任,做到对各种黑恶霸痞势力违法犯罪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要充分发挥“社工委”机制作用,巩固拓展三民联勤、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等作战样式,全面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五是制度机制要再完善。市县两级扫黑办要认真研究,抓紧修订完善各项制度机制,确保与《反有组织犯罪法》配套衔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做好行业治理方面制度机制的“废改立”工作,围绕“预防、打击、治理”三个层面,健全完善具体举措,形成全链条、常态化的行业治理长效机制。
会上,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就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了大会发言,市教育局、市交通委、市卫健委、市城管委等4个单位提交了书面发言材料。
市扫黑办副主任,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兰州高新区分管负责同志,市委政法委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以及市扫黑办全体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