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九十余公斤,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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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九十余公斤,执行死刑!


责任编辑:唐永
发布时间:2021-02-07 阅读次数:

为依法严惩毒枭、职业毒犯及大宗毒品犯罪,震慑毒品犯罪分子,巩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成果,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近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贩卖毒品罪犯牟麻乃依法执行死刑。



案情

本案涉案毒品数量达90335克,为我市禁毒历史上查获毒品数量最大的案件,本院经审理认为,牟麻乃跨境贩卖毒品的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危害了国家的毒品管理制度,依法判处牟麻乃死刑,经过二审、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依法核准牟麻乃死刑立即执行。

经审理查明,2012年初,罪犯牟麻乃与其同居女友罗某香(已执行死刑)共谋贩卖海洛因。同年8月,经罗某香联系,二人与缅甸毒贩商定购买一批海洛因,牟麻乃留其弟牟哈某布(已判刑)在缅甸作为人质。期间,罗某香先后在云南省大理市租赁多套房屋用于存放海洛因和接毒运毒人员居住。牟麻乃安排其表弟牟某(已判刑)到大理市并听从罗某香安排,负责接取海洛因并藏匿于出租屋内。后牟麻乃又安排其堂弟牟某麦的(已判刑)到大理市,由罗某香将海洛因交给牟某麦的,牟某麦的按照牟麻乃、牟哈某布的电话指挥向他人贩卖。同年11月26日,罗某香携带海洛因2001.1克(4块)向牟某麦的交货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又在罗某香的出租房内分别查获海洛因814.9克、47629克。

2017年5月,罪犯牟麻乃与同居女友熊某美(已判死缓)从云南回到甘肃省临夏市,二人电话联系毒贩杨某某(女,在逃)贩卖毒品,并商定由杨某某负责运输。杨某某雇佣同案被告人杨某勇(已判刑)运送毒品,杨某勇又纠集同案被告人俸某辉、阿某祥、杨某家(均已判刑)共同运输。7月20日,杨某勇等4人分别驾驶两辆轿车,在云南省施甸县接到杨某某派人从缅甸跨境运送来的毒品后运往甘肃,两车行至甘肃省某高速隧道时被公安人员抓获,从轿车内查获海洛因39890克。

综上,罪犯牟麻乃共计贩卖海洛因90335克。

结语

近年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毒品案件中始终围绕国家禁毒工作大局,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两打两控”、“净边2020”、“陇风2020”等专项行动,全面开展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毒品案件审判为重点,毫不动摇的坚持对毒品犯罪依法从严惩处,坚决打击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及大宗毒品犯罪,切断毒品来源,坚决遏制毒品犯罪蔓延势头。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解决突出毒品问题,构建预防教育体系,通过禁毒宣讲进校园、进企业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禁毒知晓率、禁毒工作群众满意率,为创建禁毒示范城市、平安兰州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