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入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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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安局入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责任编辑:唐永
发布时间:2021-02-04 阅读次数: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公示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模范榜样作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好铲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职责使命,经党中央批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评选表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020年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方案》要求,在公示的基础上,完成相关工作程序,向全国扫黑办上报推荐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及事迹。全国扫黑办进行了初审和复审。经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议确认,拟表彰先进集体200个。


自今日起至2月9日,全国扫黑办对拟表彰先进集体及其事迹在媒体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并刊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请通过后附二维码向全国扫黑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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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甘肃省


金昌市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 





专项斗争以来,金昌市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以“零容忍”的态度,肩负起“打伞破网”工作任务,共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6件,查处“腐伞渎”案件28件、查处3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在办理原武威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朔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查清了刘朔充当杨国来恶势力集团“保护伞”问题,追回涉案资金90余万元,刘朔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查办崔长新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中,查处了永昌县看守所工作人员王建军等“保护伞”8人,王建军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其他7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顺线深挖查处了31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赌博违法活动问题;在办理苏星、祁金、宿见春等黑恶势力案件中,坚持执纪与执法并行,查处“保护伞”12人、失职失责问题9人、涉黑涉恶腐败问题6人、其他问题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7份。


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 




专项斗争以来,甘肃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具体负责省委组织部扫黑办的日常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筑牢防范黑恶势力的第一道防线。狠抓部署推动,建立日常调度机制,对全省86个县(市、区)开展全覆盖督导调研,推动工作抓实落地。强化理论武装,举办7期专题培训班,对全省农村党员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培训,并利用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规范支部生活,“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落实率达到100%。整治突出问题,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6254个,清理有问题的成员3695名,其中涉黑涉恶涉刑的954人,核查线索709条、处理“两委”成员及其他党员532名。全覆盖对13.87万名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联审,结合新一轮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完成5.94万名候选人资格联审工作,审出不符合条件的1669名。推进制度建设,修订出台甘肃省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甘肃省村干部管理办法等制度6项。


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办 




专项斗争以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办充分发挥“参谋部”“指挥所”“助推器”作用,推动全省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强化依法严惩、打财断血、行业治理等工作,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强化业务培训,举办全省扫黑除恶审判业务培训班4期、编写案例指导5期;加强线索排查,发现移交涉黑涉恶涉伞线索1829条,其中49条被立案侦查或提起公诉;推进依法审判,成立涉黑恶案件专业合议庭,指导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恶案件588件、5389人、结案率达98.5%,二审审结390案、3076人、结案率达97.3%,2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顺利依法审结,达到良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深化打财断血,共判处财产刑2.29亿元,判处追缴、罚没非法所得2.73亿元,总体执行到位率达73%;推动行业清源,全省法院发出司法建议632份,全部整改到位;加强宣传引导,开展主题宣传17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9次,发布典型案例80余案。在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专题会议上省法院作了交流发言。


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周前进案专案组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坚决履行政治责任,组织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涉黑恶案件32件、513人。2019年7月,根据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决定,成立专案组承担酒泉市周前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异地起诉任务,经过4个多月艰苦细致努力,该案于当年11月份成功提起公诉。由于周前进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活动长达10多年,成员达84名,涉及罪名16项、刑事案件34起。专案组不辱使命,共提出补查事项190项,依法监督侦查机关追加犯罪嫌疑人5人、涉黑组织积极参加者1人、一般参加者2人,不认定涉黑组织成员1人,补充移送罪名2项、犯罪事实10起,移送“保护伞”线索22条,提出查缴黑财建议16项,查明成员银行账户57个,冻结存款75.36万元、扣押先进7.6万元,查封不动产6处,监督清查首要分子房产1处、债权1300余万元,确保“一案三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落实到位,案件审查起诉和庭审中,绝大部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良好效果。


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发挥省厅扫黑办统筹协调作用和全省刑侦队伍“头雁”作用,带领全省公安机关持续保持打击整治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抓实线索排查核查,组织全省公安机关排查办结线索22660件;强化深挖打击,推动全省公安机关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60个、恶势力集团186个、恶势力团伙407个、“村霸”199个,刑事拘留涉案成员6280人,破获刑事案件7199起,查扣涉案资产70.41亿元,55名部督目标逃犯全部抓获,690份公安提示函全部整改到位;强化大案攻坚,对89件重点线索及案件采取提级办理、异地用警、直查直办,攻破了全国督办的“2·12”“10·29”等一批大案要案;强化突出问题整治,部署开展6轮“陇风”系列打击整治行动,整治治安乱点208个,摧毁涉毒团伙356个,端掉“黄赌毒”窝点1655处,破获电诈案件14057起;推动落实长效常治,联合相关部门出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证据指引、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机制等26个政策性、指导性文件,促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兰州市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兰州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在彻底摧毁辖区黑恶势力、铲除滋生土壤、推动长效常治方面发挥了“尖刀”作用,侦办的“2·12”王淑焘特大网络“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十大经典案件。深度挖掘线索,全市公安机关共排查办结各类线索6630件;强化深挖打击,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3个、恶势力集团25个、恶势力团伙59个,铲除“村霸”25个,抓获涉案成员1594名,破获刑事案件1258起,查扣涉案资产29.45亿元;狠抓“打伞破网”,移送“保护伞”线索488条,联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伞渎”案件68案、102人;深化“六清”行动,线索总体办结率达99.4%,案件侦结率达100%,12名涉黑恶逃犯全部抓获,82份公安提示函全部整改到位,配合组织等部门联审出有犯罪前科的“两委”班子候选人26名、不符合任职条件的123人。3年来,兰州市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总量持续大幅下降。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