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委常委会审议《中共兰州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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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委常委会审议《中共兰州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责任编辑:高富强
发布时间:2020-08-28 阅读次数:

  8月25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共兰州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了总规范、总遵循。市委出台的《实施办法》,坚持制度机制建设这条主线,在遵循《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总体框架的基础上,对新时代兰州政法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特别是对已经配套建立的制度机制进行系统集成并纳入其中,对尚未配套建立的制度机制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了完善举措,这既是有效推动《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兰州落地生根的重要抓手,更为提升新时代兰州政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贯彻落实市委《实施办法》,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

  一要提高站位抓落实。《条例》以及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办法》,是全市政法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党内法规。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办法》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着力在强化宣传培训、对标贯彻落实、健全制度机制上下功夫,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党委要按照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的要求,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强化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推动《条例》以及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到位。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请示报告、决策执行和配合监督等各项工作。

  二要严格对标抓落实。学习贯彻《条例》以及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办法》,重在严格执行,贵在创新完善。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条例》、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办法》明确的制度机制和各项规定作为统揽政法工作全局的重要抓手,加强工作统筹、优化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指导,精准实施、有序推进,确保落地生根。要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梳理、精准对接,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一项一项抓实、抓细、抓落地。特别是各区县党委和党委政法委要大胆探索创新,在统筹协调、基层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形成一批有特色的实践成果,及时上升为制度机制,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的成色质量。

  三要强化督导抓落实。今年年底,在平安甘肃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省委政法委将牵头对《条例》以及省委《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全市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以及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办法》作为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工作督导、平安建设考核等政法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督查调研、跟踪督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定期开展检查督导,严格推动工作落地落实,确保方向不偏离、任务不落空。对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地。同时,要通过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贯彻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全市政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