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城关区综治中心依托访调对接机制,情理法相融柔性调处一起因长期拖欠货款引发的纠纷,切实维护市场主体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矛盾缘由 2022年,兰州市城关区何家庄东街某经营部与黄某建立供货合作,由经营部长期向其供应饮料、酒类等商品。双方于同年4月2日对账核算,确认黄某共计拖欠货款15285元。此后三年间,经营部多次上门、电话催缴欠款,黄某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推诿拖延,欠款长期悬而未决。近日,经营部负责人赵某前往城关区综治中心申请调解,希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调解经过 调解现场,经营部负责人赵某情绪激动,诉说小店本小利薄,多年催款无果,维权之路耗费大量精力。黄某则坦言并非恶意拖欠,只因近年生意低迷、资金周转困难,暂无能力一次性结清全款。 调解员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开展调处。一方面依据民法典买卖合同相关规定,向黄某释明按期支付货款是法定义务,长期拖欠已构成违约,拒不履行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并劝导黄某换位思考,体谅小微企业经营不易,主动拿出可行还款方案;另一方面劝导赵某体谅对方实际经营困境,给予合理还款缓冲期,避免陷入耗时费力的诉讼程序。 调解结果 经调解员多轮耐心沟通、居中协调,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扣减部分款项后,黄某剩余欠款9285元,于2026年4月14日前一次性付清;若逾期未履行,经营部可就剩余全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双方互不再主张其他诉求。协议签订后即时生效,具备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满意。目前,双方均按协议履行相关义务,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经验启示 本案依托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将买卖合同欠款纠纷化解在基层前端,省去繁琐诉讼流程,大幅降低群众维权时间与经济成本。调处过程中,综治中心坚持情理法相融,既严守法律底线、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又兼顾当事人实际困难,柔性化解矛盾隔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