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市各类社会组织在服务大局、增进民生福祉、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有个别组织未经合法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或被取缔撤销后死灰复燃,假借各类名义招摇撞骗,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危害社会安全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持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生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危害守底线
请各单位、广大市民深刻认识非法社会组织的欺骗性、危害性、隐蔽性,务必高度警惕、坚决远离以下三类非法社会组织:
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二是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三是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此类组织常冒用“协会”“学会”“联盟”“研究院”“中心”等名义开展培训、募捐、评比、收费等活动,严重破坏行业生态。
二、掌握鉴别方法,精准核验防受骗
广大群众在参与行业培训、养老服务、慈善捐赠、评优评奖等活动时,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主体身份:
方式一:登录民政部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点击“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验;
方式二:关注民政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社会组织动态”,点击“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验。
对擅自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地域字样,或冒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知名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一律提高警惕,切勿轻信。
三、恪守行为底线,自觉抵制筑防线
全市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应主动做到“五不”,从源头筑牢防线:
1.不参与:不加入、不参与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不担任其任何职务;
2.不合作: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不为其活动提供场地、资金、账户、宣传等便利条件;
3.不接收: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
4.不宣传:不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或“站台”、背书;不转发、不扩散其虚假信息、活动内容;
5.不轻信:理性甄别各类活动信息,拒绝非法组织虚假承诺、违规收费。
四、主动监督举报,共建共治聚合力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如发现疑似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名称、负责人信息、活动地点、宣传材料、收费凭证等),请及时向民政部门举报。我们将严格落实举报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有效线索依法核查处置。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守护者。让我们携手同心,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主动参与监督举报,持续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共同守护金城平安稳定、社会清朗有序。人人共参与、人人齐守护,黄河之滨会更美!
兰州市民政局
2026年4月21日
兰州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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