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州政法网 今天是 2026年02月10日 星期二

房款被占用?七里河区综治中心这样“破局”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6-02-09
字号:A A    颜色:

近日,兰州市七里河区综治中心充分发挥基层调解职能,高效化解一起房款占用不当得利纠纷。


矛盾缘由


李某系某商铺合法所有权人,2024年4月,其委托时任该房产项目营销经理的唐某代售该商铺,双方明确约定:商铺成交总价为36.1867万元,李某支付唐某代售服务费6万元,唐某代收全部房款后,需及时转付李某。后因工作调整,唐某将该商铺代售相关事宜交接给该房产销售顾问刘某,李某对该交接事宜予以认可。


然而,刘某在代收全部房款后,未按约定足额转付李某,仅支付13万元。扣除约定的6万元服务费后,剩余17.1867万元房款被其擅自占用,致使李某合法权益受损,刘某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李某多次与唐某、刘某协商追偿未果,遂向七里河区综治中心求助。


调解经过


七里河区综治中心受理纠纷后,迅速启动调解工作机制。调解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脉络,精准研判各方责任。调解过程中,一方面耐心倾听李某的诉求,细致核查相关事实,充分了解其维权诉求和心理预期;另一方面,主动与刘某沟通,明确指出其占用涉案房款无任何法律依据和合同约定,完全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同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向刘某详细释明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引导其认清自身行为的过错,树立依法履约、诚信处事的理念。同时,与唐某沟通确认交接细节,厘清其相关责任,逐步化解各方对立情绪。


图片


图片


调解结果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反复协调,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刘某现场支付10万元,剩余部分分两期并于2026年6月30日前足额付清;唐某不承担该笔房款的连带清偿责任。为保障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履行力度,双方已共同向七里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纠纷得到阶段性圆满化解。

图片


经验启示


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彰显了综治中心“一站式”调解的职能优势。下一步,七里河区综治中心将持续聚焦基层矛盾化解,以“一站式”平台为依托,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为基层和谐稳定筑牢坚实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