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包含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三、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
附件1: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2:2025年绩效目标公开报表
一、部门职责
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全市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兰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下属事业单位。
综治中心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综治信息收集、动态监测、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研判,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承办中共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15个,另设机关党总支,管理兰州市法学会、兰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
综治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隶属中共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内设机构3个:综合科、信息研判科、矛盾调处科。
2、人员设置情况
2024年末,市委政法委在职人员为71人,较2023年增加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57人,参公编制人员5人,事业编制人员6人,工勤人员3人。
2024年末,市综治中心在职人员16人,较2023年减少1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6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包含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2165.8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11.63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本级新增信息化项目,收入增加;二是人员增加,相应收入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5.90万元。
(二)支出预算
本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共安排资金2165.87万元,较上年增加311.63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900.98万元,较上年增加316.02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264.89万元,较上年减少4.38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本级新增信息化项目,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本部门2025年共安排人员支出1548.88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309.57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239.31万元。明细如下:在职人员统发工资693.04万元、在职人员采暖补贴55.21万元、基础绩效372.50万元、养老保险174.54万元、医疗保险59.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8.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6万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130.89万元、临聘人员工资社保20.40万元、退休费0.78万元。
2、公用经费。本部门2025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148.41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35.83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12.58万元。明细如下:办公费18.96万元、压缩5%办公费2.36万元、水电费3.00万元、邮电费1.40万元、取暖费1.97万元、差旅费21.70万元、培训费5.80万元、工会经费5.55万元、福利费17.3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68.34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5年基本支出共支出1697.29万元,较上年增加57.16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基本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共安排项目支出468.58万元:其中本级支出455.58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13万元。较上年增加254.48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信息化项目254.48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本部门2025年部门运转类项目支出214.1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90.5万元、政法维稳经费107.5万元、物业费3.1万元、综治治理经费1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54.48万元,具体为信息化项目254.48万元。
(2)项目分级情况:本部门2025年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468.58万元,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0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0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七、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本级“三公”经费支出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培训费、会议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预算5.80万元,较上年增加0.28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培训费增加。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本部门2025年共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48.41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35.83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12.58万元。具体安排如下:办公费18.96万元、压缩5%办公费2.36万元、水电费3.00万元、邮电费1.40万元、取暖费1.97万元、差旅费21.70万元、培训费5.80万元、工会经费5.55万元、福利费17.3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68.34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5.81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289.68万元,较上年增加78.58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信息化项目。具体安排如下:物业费3.1万元、政法维稳经费21.5万元,信息化项目254.48万元、综治治理经费10.6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末国有资产账面原值金额为558.28万元。其中:应急车辆1辆,账面原值56.49万元,其他资产501.79万元。
十一、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5年共安排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本级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所属事业单位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绩效目标编报组织工作。本部门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建设。做到目标设定与部门履职相适应,目标依据充分,切实保证财政资金落到实处、产生最大效益;做到目标设定与年度规划相适应,做到目标风险可控,目标申报与财政部门要求一致。同时开展绩效目标审核工作,认真组织自审,要求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自审完成后编制本部门预算,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报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核后全部予以通过。
2、本部门绩效目标编报情况。纳入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资金468.88万元,主要的项目支出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90.5万元、政法维稳经费107.5万元、物业费3.1万元、综治治理经费13万元及信息化项目25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468.88万元。纳入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2个,涉及预算资金2165.87万元。
(二)2025年部门绩效目标公开情况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兰州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兰发〔2021〕28号)中“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同步在同一网站向社会公开”的要求,本部门随预算公开同步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包括: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其中公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5个,分别为本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90.5万元、政法维稳经费107.5万元、物业费3.1万元及信息化项目254.48万元;二级单位综治治理经费13万元。公开整体绩效目标2个,分别为本级1900.98万元,二级单位264.89万元。
(三)2025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2025年本部门将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夯实绩效制度建设。完善本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健全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制,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深入绩效评价监控。在绩效自评和监控全覆盖的基础上,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分析绩效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三是树牢成本绩效理念。从成本绩效的角度出发,将成本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通过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积极寻找“降本、增效、促改革”的路径和方法,推动部门降本增效。
十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中共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