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检、省检察院部署要求,兰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紧紧围绕推进强省会行动及市委“1139”工作部署,按照“1128”全市检察工作思路,聚焦专项、着眼整体,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两个专项行动,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
检护民生
七里河区检察院
七里河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以“法律监督提升产品质量,公益诉讼守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以案释法、法律法规解读等方式,从近年来各地频发的地沟油、不合格预制菜、过期乳制品等食品安全问题出发,总结食品安全问题背后潜在的食品安全监管难题、食品安全隐患风险、新型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防治手段;从近期办理的几起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的毒咖啡、用工业硫磺熏蒸的百合干、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等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出发,依法阐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种类、范围,解读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标准,分析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西固区检察院
西固区检察院与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金城中心广场联合开展了以“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向群众宣传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的具体做法、取得成效以及案件特点,进一步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以“检察蓝”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2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
安宁区检察院
安宁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走访辖区住宅小区、商超、医院、市场等场所,对重点场所的电梯运行、使用等情况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排查电梯使用责任主体是否明确,维保工作和检查作业制度是否常态化落实,运行使用是否规范,安全警示标识是否设置齐全,通过实地走访排查、查阅台账等方式,实现了“抓前端,治未病”“防未病,治根本”的效果。
红古区检察院
红古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以“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周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设立咨询台、现场解答等形式,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醒群众购买食品时认真查看包装标识、食品标签、保质期等信息,避免购买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并号召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永登县检察院
为解决人工摸排司法救助线索效率低的问题,永登县检察院控申干警探索应用信访分类治理检察监督模型,利用数字化手段助力司法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模型应用以来共发现可成案线索3条3人,救助2人,控申部门以实际行动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办成了群众得实惠的民生实事。
皋兰县检察院
皋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玉瑞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皋兰县第一中学,为师生带来了一堂题为“法治护航成长 共建平安校园”的法治教育课。此次授课从防范电信诈骗、杜绝校园欺凌、防范性侵害三个方面展开,检察官结合当下热点话题和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了与其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鼓励同学们以法为度、与法同行,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榆中县检察院
榆中县检察院应用法律监督模型,对辖区近七年内因食品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人员与食品从业终身禁止黑名单开展比对筛查,精准筛查出问题线索2条,针对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将食品行业终身从业禁止规定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市场从业秩序,保障食品安全。
兰州新区检察院
兰州新区检察院联合新区党群工作部、新区法院、新区城建和交通管理局、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社保局、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职能科室,会签了《关于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监督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作用以及工会组织、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监督保障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检察护企
七里河区检察院
七里河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办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依法打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针对该案,办案人员全面梳理案件犯罪事实、证据、量刑情节、法律适用、涉案财物处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争议焦点,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完善、固定证据。同时,注重释法说理、思想教育、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并重,向被告人详细阐述认罪认罚的法律效果,促使被告人彻底消除心理负担,真诚认罪悔罪,并敦促被告人退赔相关企业损失,积极追赃挽损,依法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西固区检察
西固区检察院联合区工商联在兰州虹盛商贸有限公司挂牌成立全省首家“检察护企工作站”。该院依托工作站,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不断优化创新服务方式,建立线索反映和维权“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点单式”“定制化”检察服务,及时、高效、精准解决企业涉法涉诉需求,切实打通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最后一公里”,以法治之力护航辖区企业健康发展。
安宁区检察院
为深入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安宁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建立相关案件工作台账,对受理的相关案件做到当日录入、当日分流、当日送达,切实提升相关案件流转时效。对办理中的相关案件开展同步动态监督、提示与防控,重点关注相关案件的办案环节、办案时限、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事项,确保相关案件程序规范合法,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红古区检察院
红古区检察院制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从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全链条发力,聚焦重点内容抓氛围营造、紧盯重点对象促素养提升、加强宣传力度增普法质效3项重点任务,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宣传“走在前”、向宣传“要实效”,以力度不减、措施更实为基本思路,多措并举,掀起新一轮宣传高潮,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营造氛围,聚焦正能量,为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永登县检察院
为提升食品经营者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永登县检察院干警走进食品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活动。检察干警向企业相关人员现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了食品安全犯罪涉及的主要罪名及量刑处罚标准,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危害后果等进行以案释法,提升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兰州新区检察院
为及时掌握、积极疏导企业发展难点、痛点、堵点,通过检察办案、法律监督、便利诉讼、实地走访等措施最大限度为企业解忧纾困,兰州新区检察院联合新区党群工作部、新区律师协会倾力打造“亲清护企、检联同行”会客厅服务品牌。邀请新区党群工作部、新区律师协会共同举行“亲清护企、检联同行”筹备座谈会,搭建检企对话快速解决通道,为新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