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庄严的庭审正式开始,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唐某某、方某某、黎某等39人涉嫌诈骗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7月至2022年3月期间,被告人唐某某伙同林某某(另案处理)等,以诈骗为目的,为共同实施犯罪成立了组织结构固定、层级分明、内部分工明确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以公司化运营模式,先后招募被告人方某某、黎某、黄某某等人。各被告人先后采用偷越出境的方式至缅甸诈骗窝点内,通过发布广告添加境内被害人为好友并使用话术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进行“引流”;通过发布虚假获利信息,吹嘘平台盈利的情况进行“炒群”;通过指导被害人操作、下载、充值进行“一带一”;通过聊天与被害人进一步维系关系,使被害人降低警惕继续投资进行“维护”。被告人以投资理财为由,诱骗被害人扫码进入名为“活期盈”“宏亚”的投资平台,在被告人的指导下进行充值购买“大、小、单、双”操作,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26万余元。
由于本案社会影响大、涉案人数众多,开庭前,城关区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就本案审理各环节制定预案。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进行,法庭合理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和罪名进行举证、质证,充分保障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益。本案庭审预计将持续3天。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已成为当前案发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犯罪。本案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犯罪,诈骗金额巨大,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城关区法院始终依法履行职责,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严打有力态势,高密度进行反诈宣传,以案释法、以案警示、筑牢反诈“防火墙”,守好群众“钱袋子”。
不法分子通过电信网络设下的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以电信网络诈骗的非接触性和高针对性的特点,对各年龄段、各群体实施诈骗。城关区法院在此提醒屏幕前的各位,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