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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法院:注重生态保护 在护航生态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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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兰州要在保持黄河水体健康方面先发力、带好头”的重要指示精神,兰州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相关意见,组建了专业化审判团队,并采取了“审判+服务”“保护+修复”“联动+融入”“宣传+引导”的工作模式,形成了具有兰州法院特色的生态司法保护模式。


构建环资审判新模式

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


为了更好地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建设,兰州法院在行政审判庭基础上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这一新模式的构建,将环境资源案件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三合一”集中归口管辖,进一步规范了受案范围,拓展了审判职能,统一了司法尺度,有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建设。


打造环资审判新品牌

创新“审判+修复”工作机制


兰州法院在生态保护领域再次领先,率先开展恢复性生态司法。对部分破坏林木、非法采砂和水污染等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兰州法院以“补植令”“管护令”“抚育令”等方式,责令责任人在案发地或者指定区域补种林木、恢复植被或者增殖放流等举措。这一创新机制不仅惩罚了违法行为,也通过恢复性手段保护了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


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新模式

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联动机制


兰州法院积极加强与检察、公安、林草、环保、水利、国土等单位的沟通协调,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精准研判违规向黄河排放生活污水的治理难点堵点问题。同时,联动参与黄河流域生态资源保护,强化工作合力,提高整体效应,切实保护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


搭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新载体

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兰州法院邀请环保、林草、水利等部门及调解组织参与案件调解,吸纳环境资源专业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形成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纠纷案件“大调解”格局。这一举措有效地促进了纠纷的实质性化解,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解决效率。


加强案例宣传

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主动承建省法院与甘肃政法大学共同设立的“环境司法实践基地”,加强环境资源司法理论和实践探索,为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提供兰法力量。兰州法院在生态保护工作中注重案例宣传,通过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地提高了公众对生态保护的认识和理解,推动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相得益彰,在护航生态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兰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