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强省会行动战略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强省会行动战略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意见(试行)》经2022年2月24日市法院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4日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服务保障强省会行动战略
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强省会行动战略部署,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和更好效果,全面推进全市法院服务保障强省会行动战略,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彰显“勇担当”,以更优理念为强省会行动战略贡献法院力量
1.深刻认识强省会行动战略的重大意义。甘肃省委十三届十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强省会行动战略,举全省之力发展兰州新区。兰州法院作为省会法院,案件数量占全省法院的五分之一,任务繁重、工作量大,如何在强省会行动战略实施中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如何在全省中基层法院中作出带头和表率,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厘清优势、正视短板,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兰州和兰州法院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充分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振“兰州辉煌”“兰州制造”和兰州新区建设的发展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省市委对兰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全市法院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
2.精准把握服务保障强省会行动战略的目标定位。全市法院要准确把握强省会行动战略助推全市经济发展的特点,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服务保障强省会行动战略大局中,要坚决扛起“先发力、带好头”的使命担当和表率示范。一是牢固树立“四大理念”,推动司法服务保障走深走实。树立先行先试理念,在法治框架内妥善化解涉强省会行动战略、兰州新区建设的各类纠纷,为省市委创新政策的落实落地提供司法服务;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准确适用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树立宽容谦抑理念,审慎对待创新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倡导契约精神、维护交易安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树立精准服务理念,及时回应强省会行动战略、兰州新区建设中各方主体的司法关切,精准把握强省会行动战略、兰州新区建设的司法需求,跟进司法服务保障,强化文明规范执法办案。二是做到“三个坚持”,确保司法服务保障有章有据。坚持服务中心,确保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争创在全省有影响力、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服务保障经验;坚持底线思维,积极参与强省会行动战略、兰州新区建设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强省会行动战略、兰州新区建设健康发展。
3.切实明确服务保障强省会行动战略的工作任务。全市法院要主动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把握职能定位,研判形势任务,增强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做到强省会行动战略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法院工作与省市委大局同频共振、精准对接、深度融合、实效突显,实现“服务意识牢固、服务理念先进、服务保障有力、服务品牌彰显、服务评价优良”的整体格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五城联创”工作部署。要恪守审判职责,树立“个案中有大局”的理念,克服被动服务、孤立司法、机械办案等倾向,既从法律视角依法公正裁判,又从社会视角妥善化解纠纷,做到法理情融合,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司法作为经济增长助推器、社会运行调节器的职能作用,为新时代兰州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下好促进平安建设“先手棋”,以更强责任为强省会行动战略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4.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依法严厉惩处各种颠覆渗透、间谍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地下宗教和邪教组织犯罪。严格贯彻“三同步”原则,依法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事件。
5.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加大对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以及网络诈骗、传销、套路贷等犯罪的惩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巩固深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健全完善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抓好《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质效的工作规定(试行)》等六项制度落实,认真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畅通举报渠道,持续抓实线索核查。全力推进“黑财清底”,加强工作协同配合,打通难点堵点,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在案件审理中用好司法建议这一重要抓手,为预防犯罪、政府有效管理、行业正当竞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6.依法保护企业投资兴业,净化经济社会发展生态。严厉打击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犯罪,依法审理涉及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生产安全等重点领域刑事案件,维护省会经济社会安全。从严惩处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严厉打击电信诈骗、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犯罪,依法从严惩处逃税、抗税、骗税等危害税收征管活动的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深入推进法治反腐,严厉打击在项目建设、征收拆迁、招商引资过程中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三、打赢服务高质量发展“主动仗”,以更大作为为强省会行动战略做好司法服务和保障
7.强化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服务保障科技强市。紧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兰州产业结构优化需要,充分发挥兰州知识产权法庭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妥善审理好涉及前沿技术、创意产业、服务外包、自主品牌和尖端科技成果的案件,加大对兰州重点创新平台建设、重点科技项目攻关、重要改革机制落实、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等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支持“兰白两区”创新发展,助力推进“兰西城市群”创新合作。加强与知识产权事务中心、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的交流协作,强化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加大对兰州制造、生物医药、文物保护、植物新品种等领域创新共同体和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司法保护力度,着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优选地。深化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制度,依法打击各类制假、售假及各种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紧贴兰州发展创新战略需求,努力延伸司法职能,强化司法保护的教育、防范功能。
8.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建立中小微企业立审执“绿色通道”,妥善审理各类涉企案件,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企业健康发展,积极优化有利于投资兴业的法治环境。认真落实企业家保护政策,严格区分强省会行动进程中发生的失误与违法行为、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依法慎用限制人身权、财产权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对生存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成长型企业,本着“扶持、引导、帮助”的原则,在审理中多做调解工作,在执行中多做和解工作,多行“放水养鱼”之举,少做“竭泽而渔”之事。
9.助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促进工业强市步伐。依法审理各类破产清算案件,为产业融合发展、高端产业集聚、淘汰落后产能、承接产业转移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发挥“府院联动”,建立“一企一策”、债权人会前沟通和涉企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对有可能引起企业经营风险的案件,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引起连锁反应;对存在管理风险的企业,及时发出司法建议,防范经营风险。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依法推动“僵尸企业”有序出清,合理抑制过剩产能,促进资源有效利用配置,帮助危困企业脱困重生,努力实现企业发展、员工保障、社会效果“三统一”。
10.依法支持招商引资,强力服务保障兰州新区发展。充分认识支持保障兰州新区发展对于强省会行动战略的特殊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好市委“关于支持兰州新区协同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要求,奋力推进兰州新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依法保障新区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精细化工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服务构建与国家级新区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集群创新、生态治理、高标准农田开发保护、城乡融合发展模式。主动跟进兰州新区建设需要,围绕兰州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建设、打造实体经济新高地、构建产业协作新格局,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遵循市场规律,为兰州新区建立符合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要求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四、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助推器”,以更实举措为强省会行动战略主动履职尽责
11.支持监督依法行政,服务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支持城市重大项目建设,妥善化解全域城乡融合、区域融合发展等领域的行政争议,确保项目建设依法实施推进。大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职能,积极服务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建立推动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判后回访和司法建议等制度,编制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强化“府院联动”,健全出庭应诉工作流程,完善与行政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调解力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12.强化案件执行工作,服务保障诚信体系建设。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目标,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扎实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案件执行工作力度,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努力做到应执尽执,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产品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有市场、能回笼资金的被执行企业,灵活采用“活封”“活扣”等执行措施,既要为债权企业挽回损失,又要尽量采取资产活封、设立担保等方式,让欠债企业或资金链断裂企业维持生产和经营,坚决防止执行了一个案件、垮了一个企业、多了一批失业者的现象。要通过灵活采取使用权和经营权抵债、债权转股权等执行方式,激发有限经济要素的最大效益。加强与社会信用监管部门的对接合作,鼓励支持诚信守法行为,规制惩戒失信行为,积极引导失信主体开展失信修复,推动省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13.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保障金融健康发展。密切关注金融政策、新型融资方式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妥善审理银行贷款、融资担保、民间借贷等涉金融纠纷案件,切实加大对合法金融债权的保护力度,有效维护金融安全。注重对新商业模式投资的保护,妥善审理商业企业欠款、房屋租赁、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等纠纷,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扎实推进涉金融不良资产案件专项清理和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建立“司法保障+行业监管”工作机制,通过发送司法建议、风险提示,筑牢防范金融风险的“司法篱笆”,维护金融市场安全,保障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14.加强劳动权益保护,服务保障人才队伍建设。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强省会行动战略、兰州新区建设领域的劳动争议案件,畅通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通道,有效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冲突,引导和规范劳动力中介市场。依法妥善审理养老育幼、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涉民生纠纷,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前纠纷化解机制,扩大涉劳争议简易和速裁程序的适用,依法、从快保护劳动者的就业权、获酬权,努力使劳动者权益得到及时兑现,为人才创新创业和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
15.深化环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兰州要在保持黄河水体健康方面先发力、带好头”的重要嘱托,全力服务黄河流域(兰州段)生态保护,落实黄河流域司法共护协议,积极参与黄河风情线改造提升工程。围绕青山、绿水、蓝天工程,依法严惩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破坏水源等犯罪行为,依法制裁乱垦滥伐、污水废气排放等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筑牢司法保护屏障,守护绿水青山。构建司法与行政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生态环境案件督办并提出预警性司法建议。加强对行政处罚与非诉执行案件的合法性审查,保障治理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得到更及时有效的实现。积极探索气候变化的司法应对,加大对光电、风电等新能源保护力度,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16.充分延伸司法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严厉打击涉农经济犯罪,对坑农、害农等制造、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确保农业生产基础稳固。有效化解涉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新业态纠纷,依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市场主体权益,促进农业全产业链条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慎重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案件,确保土地流转的规范化和秩序化。加大巡回审理力度,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把法庭设立在田间地头,促进纠纷就地解决,通过“小案件大道理”促进革除陈规陋习,确保农村社会秩序稳定。
17.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服务保障市域社会治理。按照省市委的安排部署,积极解决涉及农村土地改革、农业人口转移、城市拆迁改造、城镇房地产开发、房屋“登记难”等领域历史遗留的问题,用法治手段助推重大项目建设和实施。对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历史积案和长期未结的重大案件,要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人大监督下,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综合施策、通盘考量,成立专班、跟踪督办,依法稳妥化解,力求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启动审判执行“快进键”,以更高要求为强省会行动战略提质赋能增效
18.升级诉讼服务体系,切实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化司法为民举措,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以智慧诉讼赋能“数字正义”,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开展网上立案、网上庭审、网上送达,落实“一网通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实行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全流程实现“零跑腿”,大大降低诉讼成本、提升诉讼效率。认真抓好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事项办理,办理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切实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19.深化诉源治理成效,切实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力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开展“无讼村社”创建,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大力加强诉调对接工作,与住建、金融、工信、人社等相关行业部门精准对接,建立联动调解中心,挖掘、培育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力量,切实提高类型化案件的诉前调解成功率,减少诉讼案件增量,做到诉前解纷“一站式”,全程调解“一股劲”,判后释疑“一盘棋”。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推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分案+选案”分流模式,“速裁+精审”审判模式,用足用活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独任制审理,实现“简案”快办提效,“繁案”精审提质。
20.不断推进司法公开,切实保障群众司法参与权。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及时、全面、充分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参与权、监督权,以阳光司法形象赢得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交流,不断增强司法宣传工作的正能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尤其是“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新变化。加快推进司法综合配套改革,以明责定责、问责追责为着力点,全面贯彻落实好《甘肃省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围绕涉及法院的75项举措,强化政治责任、细化办案责任、严格监督责任、优化指导责任,推动司改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21.强化审判目标管理,切实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充分认识兰州法院在全省法院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深刻认识兰州法院工作在维护省城稳定、保障经济发展、重振“兰州辉煌”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清醒认识全市法院案多人少、审执难度大、短板困难多的现实,客观分析审执各项指标在全省法院的排名等次,把全力提升审判质效作为服务保障强省会行动战略的有力支点,扎实推进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三年大提升行动,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提升”。以出台的《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巩固拓展“固魂铸剑”行动开展队伍建设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为抓手,科学决策、周密部署、精准发力、强化指导。把审判管理监督与绩效考评紧密结合,体现奖勤罚懒、优胜劣汰原则。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管理、激励监督三个体系,实行案件审理月总结、季通报、年考核,动态分析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运行态势,对类案和关联案件归口管理,加强审限预警及对审限延长、扣除、中止等情形的管理,防止和减少“隐性超审限”问题的发生,逐步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服务机制,努力使审判执行质效在三年之内迈上新台阶。要持续深化执行管理,紧盯执行“3+1”核心指标,用好提级执行、协同执行、指定执行举措,促进“实际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提升。要严格落实审判责任制,逐案落实责任清单,规范专业法官会议、设立专业审判委员会,强化审限意识、证据意识,切实解决前松后紧、结案不均衡问题。突出对一审服判息诉率、再审审查率、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等案件质量指标的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工作,做到未结案件数逐年大幅下降,力争使结案率在三年之内有一个较大幅度提升。
六、立下筑牢“固魂铸剑”“军令状”,以更严标准为强省会行动战略夯实组织基础
2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筑牢忠诚担当。巩固拓展队伍教育整顿、“固魂铸剑”行动成果,固化“忠诚、法治、公正、精神、廉洁”之魂,铸牢“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之剑。以固化“忠诚”之魂为引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终身必修课,引导干警深刻领会“十个明确”的战略思想和创新理念。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牢人民法院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扎实推进队伍大提升“五项工程”和“五大行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打造“一支部一品牌”党建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切实筑牢“政治、责任”之剑。
23.夯实司法能力建设,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以固化“法治、公正”之魂为支点,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和司法改革带来的新情况、新变化,坚持以“树标杆、做表率,勇当排头兵”为工作标准,抓好业务能力培训,着力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优秀庭审观摩、优秀论文讲评、审判实务研讨等活动,全面提升队伍业务素养。进一步提高法官把握大局能力,引导广大法官坚守法治信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法治道路;进一步提高法官公正司法的能力,着力提升法官的庭审驾驭、法律适用、文书写作以及抵御非法干扰等能力,确保严格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采用群众便于接受的方式处理问题,增长化解社会矛盾的本领;进一步提高法官对信息技术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成果,提高审判工作质效,切实铸牢“业务、能力”之剑。
24.强化纪律作风建设,锻造清廉法院铁军。以固化“精神、廉洁”之魂为抓手,持续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干警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选用敢于直面矛盾、勇于动真碰硬、善于攻坚破难的干部。积极主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用力度,下决心解决队伍断层断档问题;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理念,发挥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干部协管的作用,加强督促检查、批评教育、追责问责,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持续推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切实铸牢“纪律、作风”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