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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 | 股权转让引纠纷 诉前调解促双赢

来源:兰州市综治中心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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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兰州市皋兰县综治中心诉调对接室接到诉前调解案件:2021年12月,王某、牛某、蔡某三人共同注册成立了甘肃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三人分别持有公司53%、35%、12%的股权,三位股东实际出资分别为872万元、420万元(其中180万是借王某的)、240万元。在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下,公司建设艰难前行。今年,由于后期追加资金的来源方式出现分歧,本着好聚好散的原则,三人协商:(一)王某和蔡某两人共同购买牛某的股权;(二)牛某一人购买王某和蔡某两人的股权;王某和蔡某把优先选择权交给牛某,牛某选择了出让自己的股权给王某和蔡某。但是经多次协商,双方仍无法就股权转让价达成一致意见。

 

接到该调解案件后,皋兰县综治中心诉调对接室立即协调县司法局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与三位股东进行电话沟通并详细分析案情。之后,调解员与案件相关的三位股东约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调解。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为三位股东分析利弊后,又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的方式,对三位股东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最终,三人达成调解协议:不再进行股权转让,三人继续合作,克服一切困难,积极筹措资金,使公司做大做强。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皋兰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公司股权转让引起的纠纷案件,三名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最终达成共识,合力推动公司继续向前发展,实现共赢。此次调解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