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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优化营商环境 积极发挥重整作用——兰州中院助力兰州中央商务区项目实现复工续建

来源: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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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央商务区项目是由兰州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伦华公司)开发建设的,2022年5月,因资金链断裂、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停工。2022年9月2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兰州中院)裁定受理伦华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伦华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兰州中院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破产重整机制作用,全力消除项目安全隐患,目前,兰州中央商务区项目已实现复工续建。


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通报伦华公司及中央商务区项目情况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梳理案情,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监督、指导管理人推进各项工作。伦华公司开发建设的兰州中央商务区项目位于兰州市城市中心、毗邻省政府,属于政府重点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兰州市地标性建筑。项目占地38574.20平方米(约58亩),规划建筑面积330509平方米,各项规划建设手续齐备,目前已完成地下三层至地上四层主体框架,已完工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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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兰州中院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向法院和债权人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权审查报告,宣读了财产管理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接受债权人询问,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编制的债权表,使全体债权人充分了解了伦华公司及中央商务区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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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加快引进重整投资人,使兰州中央商务区项目重获新生


伦华公司是为开发建设兰州中央商务区设立的项目公司,对伦华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就是挽救和续建兰州中央商务区。为提高破产重整可行性,盘活兰州中央商务区项目,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兰州中院指导管理人在审查债权和调查财产的同时及时开展招募投资人工作。2023年6月12日,管理人公开发布《兰州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目前,管理人已与数家资产管理公司、房地产公司多次沟通交流重整事宜。管理人将在兰州中院的指导、监督下,加快引进重整投资人,推动兰州中央商务区项目早日重获新生。


“府院联动”促进项目复工建设,消除安全隐患


兰州中央商务区因与地铁一号线省政府站结合施工,建筑主体的沉降问题不仅涉及本项目的主体结构,更关系到地铁一号线省政府站的安全。而解决沉降问题必须进行降水作业,但持续进行降水作业一旦过量又将会对项目周边其他建筑物形成安全隐患。因此,加速推进项目施工进度至安全状态后解除降水作业,是解决当前安全隐患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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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兰州中院和管理人持续与项目相关单位沟通复工事宜,兰州市委、城关区委、区政府也多次召开兰州中央商务区项目复工推进专题会议。经过各方不懈努力,2023年8月1日,伦华公司与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建投集团)签订《兰州中央商务区项目施工场地移交协议》,明确由甘肃建投集团负责兰州中央商务区项目的看护管理和后续施工,预计在冬歇期前能够建至裙楼封顶,最大程度消除项目安全隐患。


甘肃建投集团入场,兰州中央商务区建设本月全面复工


2023年9月,甘肃建投集团入场并进行复工准备。中央商务区项目现已全面复工续建。中央商务区项目复工续建在司法框架下依法有序进行,是破产重整制度的成功实践,也是“府院联动”机制的又一次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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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涉及利益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权利冲突激烈,历来是破产实践中的难点。办好涉房企破产案件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人民法院破产审判服务于民的重要体现,是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对党和政府信赖的坚实基础。下一步,兰州中院将继续加强对管理人的履职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督促管理人尽快引进共益债资金,推动中央商务区项目早日全面建成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