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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兰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单位决算

来源:兰州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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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兰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于2020年7月经兰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主要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综治信息收集、动态监测、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研判,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并承办中共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情况

兰州市综治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隶属中共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财政全额拨款。内设机构3个:综合科、信息研判科、矛盾调处科。

2.人员设置情况

市综治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8名,领导职数3名(正处长级1名,副处长级2名),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正科长级3名,副科长级3名)。现实有人员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管理七级职员3名,管理八级职员2名,管理九级职员8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一)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一)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一)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一)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一)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一)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一)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3.5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7.8万元,增长38.58%,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人员调入、职工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保险缴纳基数调整、过渡期奖励金的发放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43.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57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4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71万元,占83.64%;项目支出39.86万元,占16.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3.5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67.81万元,增长38.58%。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人员调入、职工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保险缴纳基数调整、过渡期奖励金的发放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81万元,增长38.58%。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人员变动、职工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保险缴纳基数调整、过渡期奖励金的发放等。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65万元,支出决算为20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人员变动、职工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保险缴纳基数调整、过渡期奖励金的发放等。

2.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51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单位制度,减少相关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2万元,支出决算为1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人员变动、保险缴纳基数调整等。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4万元,支出决算为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人员变动、保险缴纳基数调整等。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4万元,支出决算为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人员变动、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87万元,增长52.5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入、职工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保险缴纳基数调整、过渡期奖励金的发放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9.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1万元,增长165.26%,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也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行政单位机关运行。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45.4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单位制度,减少相关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9.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车。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共兰州市委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兰州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兰发[2021]28号),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9.85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足额足量顺利完成各项目的实施。

(二)2022年度单位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按要求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等级为“优”。2022年度,我单位在履职过程中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强化思想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在工作中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衔接,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科室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了各科室的沟通配合,按要求完成本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在履职过程中还存在的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等问题,下一步工作中,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科室协作,完善绩效自评工作内容,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2022年度,我单位在决算中反映凭证装订机、节能饮水机、全省综治平台兰州分平台项目运维经费、综治业务经费4个项目,我单位已按要求对4个项目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4个项目自评等级均为“优”。(见附件二)

(三)2022年度单位评价结果

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2022年度凭证装订机、节能饮水机、全省综治平台兰州分平台项目运维经费、综治业务经费等4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复核评价,涉及资金39.859万元,占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6%。其中综治业务经费绩效自评复核评价为“良”,其余3个项目绩效自评复核评价均为“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1:单位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单位绩效自评公开表.xlsx

兰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