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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院部署开展全市法院审判质效三年质效大提升行动

来源: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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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压实审判管理,落实权责清单,提升办案质效,抓实“公正与效率”,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强省会行动。近日,兰州中院出台《全市法院审判质效三年大提升行动方案》,以精细化审判质效指标为牵引,通过诉讼增量源头管控、强化审判质效、加大对下业务指导、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等举措,坚持事由责定、绩从事考、人以绩论,立起了奋进争位的工作标尺,亮出了干警责任担当的准绳,确保2023年第四季度至2024年第二季度末各项指标改变垫底的现状,个别指标进入全省中上游;2024年第三季度至2025年第二季度末各项指标进入全省中上游;2025年第三季度至2026年各项指标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方案》要求,要聚焦源头管控,将提升立案服务水平与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相结合,持续深化完善“互联网+诉讼服务”新模式,用最短时间、最低成本满足群众急难愁盼司法需求。将诉源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及时向党委政法委报告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联合制定诉源治理配套机制方案,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各乡镇街道平安建设考核指标,将诉源治理主体责任精准压实到社区、行政村一级。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业园区等试点开展调解程序前置工作,将特定类型纠纷分流至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和工业园区有关单位先行调解,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先行化解。对各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要求司法确认的及时确认,督促及时履行;对诉前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转入立案程序,分配到速裁团队或业务庭审理,力争用20%的司法资源,将进入诉讼程序70%以上民商事案件解决在速裁阶段。


《方案》要求,要聚焦质效提升,将提升办案质效与压缩办案周期、科技赋能相结合,持续深化民事、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坚持集成式解纷、专业化布局,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全面推行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裁判文书,做到简案快审快执。建立案件质效反馈机制和发回重审案件提级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文书质量评查,持续完善专业化审判格局,助推审判质量提升。强化审限意识,做好案件排期、庭前准备、阅卷、开庭、合议、判决、送达等各环节工作,加强流程节点管控,做到“审结一件、报结一件”。加强智能审判辅助系统全流程应用,提升网上立案、在线庭审、在线调解、网上执行等信息化、智能化运用率,以科技赋能案件审判质效提升。


《方案》要求,要聚焦对下业务指导,将发改案件评析指导与执行案件常态考核指导相结合,建立发改案件逐案分析制度,对发改率较高的基层法院深入调研,分析存在问题原因,点对点辅导,进一步统一案件裁判尺度,提高基层法院审判水平。开展“执行质效争优”行动,执行质效指标特别是首执实际执结率、首执实际执行到位率、首执执行完毕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指导和采取指标考核、量化计分的方式进行推进,确保执行质效不断提升。


《方案》要求,要聚焦审判监督管理,将重点案件监督管理与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监督管理相结合,制定“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形成科学完备、依法有序的“四类案件”监管制度。强化对发改案件的管控,严格案件发改责任,坚决杜绝随意发回,切实做到精准发回。持续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评查、审务督查,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行预警提示,探索建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鉴定程序前置制度,有效避免案件进入长期未结,切实防止边清边积、前清后积。


为推进《方案》落地落细,兰州中院成立了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提升领导小组,建立了“三降六升九优化”审判质效提升目标清单,并将审判质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党员先锋岗、模范庭室、评先选优相融合,通过指引、评价、监督等方式,对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进行全链条“精细闭环”管理,逐步提升审判质效各项指标,有力推动全市法院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现代化,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强省会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