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红古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依法宣判后,被告即时履行判决,随着原告李某的微信到账10665.54元后,该起案件顺利结案,案件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2022年6月,被告达某驾驶三轮电动车与原告李某骑行的自行车发生刮撞,致李某受伤,李某次日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该起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达某承担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责任。
案件经过
案件受理后,红古法庭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向他们析法明理,就赔偿项目中涉及合理的项目一一告知双方,但因双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调解未果,法庭遂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0632.54元。为了尽快实现原告的胜诉权益,承办法官全力做好当事人的判后答疑工作,积极敦促被告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耐心向其释明逾期不履行的后果。经过一番思想工作,被告达某表示愿意通过法庭将案件款全额支付给原告,原告也向被告出具了收条,并均表示服判息诉。至此,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办案质效给予了高度评价。
下一步的工作中,红古区法院将继续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践行为当事人释法解惑、化解矛盾纠纷、督促履行义务等司法便民举措,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