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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兰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单位决算

来源:兰州政法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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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兰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兰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于2020年7月经兰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主要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综治信息收集、动态监测、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研判,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并承办中共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情况

  
  兰州市综治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隶属中共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财政全额拨款。内设机构3个:综合科、信息研判科、矛盾调处科。
  
  2.人员设置情况
  
  市综治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8名,领导职数3名(正处长级1名,副处长级2名),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正科长级3名,副科长级3名)。现实有人员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管理八级职员1名,管理九级职员7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一)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一)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一)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一)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一)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一)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一)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75.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7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兰州市综治中心于2020年7月成立,当年经费纳入主管单位市委政法委管理,2021年独立编制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收入合计17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7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7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82万元,占74.43%;项目支出 44.94万元,占25.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5.7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5.7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综治中心于2020年7月成立,当年经费纳入主管单位市委政法委管理,2021年独立编制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7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综治中心于2020年7月成立,当年经费纳入主管单位市委政法委管理,2021年独立编制预算。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43万元,支出决算为14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入10人工资均于2021年进行补发,2021年调入1人。
  
  2.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单位培训任务。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7万元,支出决算为1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入10人社保均于2021年进行补缴,2021年调入1人及社保等各种保险的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0万元,支出决算为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入10人社保均于2021年进行补缴,2021年调入1人。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3万元,支出决算为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入10人公积金均于2021年进行补缴,2021年调入1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19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1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入10人工资均于2021年进行补发,2021年调入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64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兰州市综治中心于2020年7月成立,当年经费纳入主管单位市委政法委管理,2021年独立编制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行政单位机关运行。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 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压缩会议数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20年7月成立,当年经费纳入主管单位市委政法委管理,2021年独立编制预算。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9.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9.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3项,涉及资金44.9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足额足量顺利完成各项目的实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分项目进行综述:
  
  印刷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印刷业务指导手册、宣传彩页等内容为业务开展提质增效打好了基础,受到了县区综治中心的一致好评。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绩效指标不完善不细致,缺少社会效益指标,下一步工作中着重关注指标完善程度。
  
  综治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68万元,执行数为39.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以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为主线,分别开展拍摄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记录片、制作宣传品,赴县区召开现场观摩会及展开调研等工作内容,为综治中心工作高效推进提供坚实保障。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产出指标中的时效指标执行不完善,支付不及时,下一步工作中将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及时支付相关经费。
  
  事业单位车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6万元,执行数为3.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按照要求发放事业单位车补。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产出指标中的时效指标执行不完善,车补发放有时不及时,下一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指标要求及时发放。
  
  (三)单位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对开展了整体绩效自评及3个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预算执行率100%,圆满了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保障了单位工作高效运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严格执行财务纪律规范进行财务工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单位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
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兰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2.兰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项目绩效自评公开表
  
            3.兰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整体绩效自评公开表


  
兰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