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位老人在新区法院十八号法庭握手言和,淤积多年的心结终于解开。
据悉,两位老人一位年近古稀,一位年近花甲且患有较重脑梗,系多年的老朋友,因一起劳动合同纠纷对簿公堂。经了解,2016年至2021年,原告受雇于被告,在工地负责看管现场、库房,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3000元。工作期间,被告支付原告部分劳务费,尚欠10万元未支付,原告追讨无果后诉至法院。
初到法庭,两位老人情绪十分激动。原告认为自己年事已高,辛苦多年拿不到血汗钱,满腔愤恨,并声称被告不付钱就搬到被告家中居住。被告认为原告工作时疏于看管,多次发生建筑材料及施工设备被盗、库房起火等事故,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法庭各执己见、激烈争吵,甚至有意大打出手。见此情形,承办法官从珍惜多年友情的角度出发,反复劝慰双方相互体谅对方的难处,平复双方情绪,防止老人因情绪激动出现身体不适。随后,承办法官开展“背对背”调解,通过分析案情、阐明法理,对两位老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积极和双方家属取得联系,引导家属进行劝解。通过多方努力,最终两位老人疏通心结,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