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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学习促提升 业务建设正当时

来源:安宁检察 责任编辑:薛雅文 发布时间: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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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案件审查质效及水平,推进学习型、研讨型检委会建设。近日,安宁区检察院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3次检察委员会学习,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宏伟主持,检委会委员和各检察室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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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检委会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三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要点的通知》进行了学习讨论。参会人员重点围绕5件案例的指导意义、基本案情及检察机关履职过程等方面,对社区矫正监督的理念、难点、方式方法以及办案经验交流学习。明确要以学习第三十三批指导型案例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要求,发挥检察机关刑事执行主观能动性,依法开展法律监督,提出精准监督意见,全面提升社区矫正的监督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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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宏伟检察长强调,一要准确认识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实践指导意义,提升检察实务中相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质效。结合工作实际,检察室要明确辖区社区矫正开展情况、执行现状,要主动作为,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切实负起监督责任。二要高度重视检察委员会专业化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完善检委会学习机制,深化认识,学用结合,加强检察业务学习,切实提升案件审查质效。三要学用相长,把所学内容作为今后开展检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和指引,进一步提升检委会委员的履职能力,带动检察队伍政治建设和专业化建设,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