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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来源: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宗义 发布时间: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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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0-08-13 17:17:33

  7月28日,永登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公安侦查人员、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及部分民营企业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并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意见做了详细阐述。2015年6月,犯罪嫌疑人省某某在经营永登县某建材厂期间拖欠工人工资17.0279万元。2015年7月1日,永登县劳动监察大队向该建材厂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省某某于2015年7月2日支付了拖欠工资4万元。后永登县公安局对该事件立案调查,期间省某某分两次支付了拖欠工资6万元,剩余的7.0279万元逾期未支付,后犯罪嫌疑人省某某逃匿。2019年6月18日,犯罪嫌疑人省某某主动到永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其在经营建材厂期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并主动支付了拖欠的劳动报酬7.0279万元。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省某某系初犯,有自首情节,后续主动支付了拖欠的工资,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且自愿认罪认罚,态度诚恳,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省某某在听证会上表示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完全认罪悔罪,对被拖欠工资的人员致歉,并表示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依法依规经营企业。参会列席旁听的几名有欠薪现象的企业代表深受触动,纷纷表态将合法经营,积极解决欠薪的问题。

  永登县人民检察院此次公开听证将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相结合,一方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以案释法进行了一场生动的法治宣传,取得了良好成效。(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