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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杨某锋等6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

责任编辑:张宗义 发布时间: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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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锋、李某、张某平、王某、陈某勇、曾某泽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期间,被告人杨某锋以“甘肃昊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名,以朋友关系为纽带纠集被告人李某、张某平、王某、陈某勇、曾某泽,为达到非法索要债务和相关资料的目的,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多次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关区等多地有组织地采取悬挂横幅、摆放花圈、车辆堵门、搭帐篷堵门、辱骂、跟随、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威胁、恐吓多名被害人。被告杨某锋等人无视国法,扰乱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情节恶劣,且形成了以被告人杨某锋为纠集者,以李某、张某平、王某为参与者的恶势力。以上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里河区法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的要求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因本案涉恶势力犯罪,社会影响较大,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