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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立法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责任编辑:韩晓月 发布时间: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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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的出台,是兰州市推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法制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是记者近日从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兰州市地貌复杂多样,气候干旱少雨,强降水集中,气象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因气象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农业灾害等次生、衍生灾害威胁着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据统计,全市自然灾害中有超过90%为气象或气象次生、衍生灾害,造成的平均经济损失约占每年全市生产总值的1%至3%。”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福寿表示,通过地方立法构建适应兰州市实际的防灾减灾工作体系,将有利于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根据《条例》,兰州市及各县区政府应将气象灾害防御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及街道应当确定气象灾害防御协理人员,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安全社区建设和网格化管理体系。

  针对兰州市气象灾害风险点多,受威胁人口多,受威胁财产大的情况,《条例》明确规定了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主体责任,并强调在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以及城乡规划编制中,应当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风险性,避免和减少重大项目遭受损失。为了解决预警信息传播“最后一公里”问题,《条例》对加强农村、山区、景区等风险隐患点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终端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刘健 实习生巨菡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