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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策划 扩大声势 持续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

来源:兰州政法 责任编辑:薛雅文 发布时间: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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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策划 扩大声势

持续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

市委宣传部

《反有组织犯罪法》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兰州市委宣传部按照市委和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积极配合,主动作为,依据《兰州市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暨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清廉兰州建设和市域善治在行动,全面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一是精心策划组织。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与喜迎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党的二十大宣传协同起来一并进行安排部署。在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中,专门安排进行专题学习。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形成全市上下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抵制黑恶势力、自觉远离黑恶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要继续深入宣传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的显著成效,宣传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知晓率、参与度,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加强新闻报道。组织市属新闻媒体统一开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 高质量建设平安兰州”“扫黑除恶进行时”等专栏,系统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及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各新闻媒体开展集中采访活动,重点宣传报道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亮点做法和主要成就。配合市扫黑办做好公益广告和宣传海报发布、网络知识竞赛,以及扫黑除恶优秀“三微”作品征集和展播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参与普法的热情。当前,要重点组织好“全民同心反有组织犯罪 携手共建平安幸福家园”为主题的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月新闻报道活动,指导各市属新闻媒体和各县区融媒体中心,采用网上网下、线上线下同发力,通过制作短视频、H5、微动漫等新媒体产品,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力和实效性。
  三是强化社会宣传。通过户外大屏、亮化楼体,以及出租车、公交车、地铁车载电视和电子屏,持续展播扫黑除恶和平安建设相关标语海报、视频短片。坚持“热”在基层、“热”在群众,结合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反有组织犯罪法》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推进普法工作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乡村、进机关、进市场、进医院,使其成为文明创建的重要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