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热爱,所以选择;因为选择,所以努力。无论做人还是办案,无愧于心,无愧于法,无私奉献燃于心,以正为本 司法为民,这就是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法官豆丽娟的写照。豆丽娟一级法官,多年来先后获得优秀公务员、甘肃省红十字会博爱金奖、全省优秀法官、甘肃青年“五四”奖章、甘肃省“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荣立一等功一次。
豆丽娟是一位谨慎细致的年轻法官。担任书记员时,她参加庭审记录800多次,整理装订卷宗1000多宗,工作认真细致,一丝不苟,出色地完成了本职工作。担任法官后,2011年11月至今,她共计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52件,审结1151件。在办案中注重办案方式方法,依法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豆丽娟是一位品德高尚的优秀青年。在大学学习期间就志愿献血,先后四次义务献血800毫升。参加工作后,她仍一如既往地热心公益事业,在刚参加工作不久,经济并不宽裕的情况下,仍先后捐助了两名失学儿童。当得知捐献造血干细胞可以挽救白血病等血液病患者的生命时,她于2009年1月加入中国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行列,成为一名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2011年8月她接到了省红十字会的电话,有一名白血病患者的血样与她匹配,问她是否同意捐献。她立刻答应下来。随后积极配合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进行了一系列严格的体检、化验、检测。第一次体检结果出来后因个别指标稍高于正常值,当分库工作人员通知她需进行第二次复查时,她竟惭愧地认为自己对不起患者,随即调整自己的作息时间及饮食习惯,希望以最好的状态捐献造血干细胞,给患者以最健康的生命希望。2011年11月,她又进行了第二次体检并全部合格,可以为患者捐献造血干细胞。12月2日,她前往广州军区总医院进行造血干细胞捐献采集手术。在采集造血干细胞前必须注射动员剂,12月3日开始注射动员剂,连续注射6天,她越来越明显的感觉到疲惫、头痛、腰背酸痛,但她没有丝毫的怨言和动摇,忍受着越来越严重的不适反应,坚持完成了8针动员剂的注射。
12月7日上午她踏入造血干细胞无菌采集室,当看到轰轰作响的血液分离机,她的内心感到有些紧张。但当她想到这是在挽救一个人的生命时,她没有退缩。采集造血干细胞悬液长达近6个小时,从早上8点一直持续到下午1点多,血液分离机将她的血液进行着分离,她全身的血液在密闭环境下体外循环了4次,终于提取出了造血干细胞悬液100毫升,满足需求的造血干细胞也被成功分离,紧接着,干细胞成功移入受捐者体内。但是,由于患者和她的体重相差比较大,第一次采集得到的造血干细胞根本不够患者的需求,当医生告知她需要做第二次造血干细胞采集,她想到“生命,不是儿戏”,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12月8日上午8点30分,血夜分离机再次开始运转,她体内的血液开始再次进行体外循环,又从她的血液中提取出了造血干细胞悬液100毫升,顺利完成了造血干细胞采集。她捐献的造血干细胞量远远超过其他捐献者,两次共捐献了造血干细胞悬液200毫升。采集造血干细胞的医生说:“这个女孩太了不起了,淡定,勇敢,毅力超强,是他见过意志最坚强的捐献者。”
她是我省公务员系统,也是我省公检法系统第一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她无私奉献的义举,挽救了他人的生命,感动了社会,感染了每一个人,对“人道、博爱、奉献”作出了生动的诠释,她以实际行动展现了人民法官甘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精神风貌,用自己的行动和爱心兑现生命的承诺。正如她自己所说:“只是一伸手,就可以使一个人免于死亡、一个家庭免于破碎。虽然配型成功只是十万分之一的概率,对于生命却是意义重大。毕竟鲜血可以再生,生命不能重来。”
甘肃省红十字会对她无私奉献的捐献行为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充分肯定,并向她颁发了“甘肃省红十字会博爱金奖”和“中华骨髓库造血干细胞捐献荣誉证书”。
她捐献造血干细胞的行为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扶危济困、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在她榜样力量的感召下,相信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到捐献者行列中来,为更多的血液病患者播撒生命的种子,开启希望之门。她是教育整顿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模范,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学习她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职业操守,学习她不图回报、无私奉献的大爱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用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为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做出自己的应有的贡献。(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