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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十年积案

来源:西固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薛雅文 发布时间: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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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时隔十年,但每当我看到执行法官为了我的案子东奔西走,我就坚信法律是公正的!感谢西固法院,感谢执行法官!”这是近日一名申请人在拿到全部案款后所发出的感慨。

  买卖合同引发纠纷

  2011年7月,乙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甲公司购买工矿产品,双方签订了供货合同,约定了工矿产品的种类、数量付款日期及迟延履行金。后甲公司依约发货,但乙公司却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如期付款遂酿成纠纷,甲公司向西固法院提起诉讼。

  2013年,西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乙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史某向乙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568370元及截止起诉之日的迟延履行金397955元。

  判决生效后,乙公司仍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甲公司又于2013年6月向西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联动初见成效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西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乙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先后三次从被执行人乙公司名下强制执行回部分案款并及时发还申请人,剩余案款已穷尽全部执行措施未能执行到位,依法终结本次执行。

  虽然法院已经做了最大努力,但申请人还是迫切希望法院能够尽快将全部案款执行到位。

  转眼间时间到了2021年1月,承办本案的执行法官在办理其他案件时突然得知本案的被执行人乙公司在甘肃省天水市还涉及一起工程合同纠纷,现已进入司法程序。执行法官即刻动身前往天水并与当地法院积极对接。

  经过双方反复协商,本案申请人甲公司最终以债权人的身份在另一起工程合同纠纷中分配到了一笔案款。虽然案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被执行人拖欠的迟延履行金也越积越多,当时仍尚有25万余元未执行到位。

  执行联动圆满执结案件

  为了切实兑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执行法官经过多方调查,又发现了新的执行线索……

  原来早在2017年,也就是本案进入执行程序的第四年,执行法官就曾通过摸排执行线索,得知被执行人乙公司分别与兰州市红古区的两家单位有资金往来,于是西固法院随即向他们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这两家单位当时均表示配合执行程序,在案件未执结之前不擅自向乙公司支付工程款。可当2021年3月执行法官再次前往这两家单位核实执行线索时却发现,他们已经向乙公司付清了全部工程款,且付款的时间是2019年底,晚于他们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时间。

  面对这一情况,西固法院决定对这两家拒不配合执行程序的单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与他们的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依托执行联动机制共同研究推进本案实质性化解的方案。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本案的执行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2022年6月,申请人与两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共同来到西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两家单位负责人为此前没有配合法院执行的行为表达了歉意,并同意共同承担本案的剩余案款。至此,这起长达十年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下了圆满的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