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已受理三起涉及农民蔬菜款的合同诈骗案件,涉及受害人近200名,涉案金额高达240余万元。4月13日,该院依法对涉嫌合同诈骗农民菜款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起公诉。
2021年,犯罪嫌疑人王某租赁榆中县某菜库的一间冷库进行蔬菜贩运生意,在收购蔬菜期间,以先履行部分小额菜款为诱饵,大量收购周边农户蔬菜,在菜农追要菜款时,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携款逃匿于外地。2021年12月15日,王某被榆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2年1月20日,被榆中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案件发生后,榆中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长戚福成主动带头办理,带领办案团队,依法提前介入,通过开展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引导公安侦查取证、固定证据;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认真审阅案件材料,精心准备讯问提纲,逐一核对账目;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过程中,针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各种问题,耐心解答,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规定,并对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适用程序等进行了充分说明,在短时间内高效快速完成了案件办理。
为了实现从“治罪”到“治理”,避免该类案件再次发生,戚福成带领办案人员实地走访菜库,联合镇政府对当地农民收菜情况进行调查,深入了解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盲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