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甘肃省法治为民办实事(省级)项目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加大对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6月16日,省司法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通知,在全省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着眼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品质,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营造温馨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监督内容
1、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和《关于整顿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的意见》情况;
2、依职权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及单位的监督管理情况;
3、向社会公布群众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4、物业服务纠纷调处机制建立运行情况;
5、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等级标准,落实物业服务信息、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公示制度情况,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公示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的行为;
6、物业服务企业执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情况,是否存在重复收费,强制服务收费、超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及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未予标明价格费用的行为,接受委托代收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费用时,是否存在擅自加价的行为;
7、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的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的行为,是否存在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的行为;
8、修订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政策情况;
9、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情况;
10、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公用水电费分摊执行情况;
11、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安排
专项执法监督活动从2022年6月开始至10月结束,由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沟通联络、统筹调度等具体工作由省司法厅负责。此次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包括动员部署、各地自查、实地监督、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 动员部署阶段
(6月中旬—7月中旬)
各地、各责任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活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活动要求,搭建问题征集平台,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举报方式,加强问题线索收集,利用多种方式公开收集问题线索并组织动员本地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为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做好准备。
(二) 各地自查阶段
(7月中旬—9月下旬)
各县(市、区)司法、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监督内容对辖区内所有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深查细究,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并限期整改。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要及时受理,认真查证并予以回复。对违法违规物业企业,要依法曝光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做到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县(市、区)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市(州)要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地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专项执法监督报告,于9月30日前报省司法厅。
(三) 实地监督阶段
(10月中旬)
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联合监督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抽查。联合监督组每地实地检查时间不少于3天,每个市州抽查县(市、区)不少于3个,重点抽查综合执法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和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企业整改情况以及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四) 总结提高阶段
(10月下旬)
省司法厅汇总梳理各市州和联合监督组工作情况,撰写工作报告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并向各市(州)通报专项执法监督活动情况。对工作走过场、整治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集中发布一批典型案例,推动修订物业服务有关法规规章,建立长效机制,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工作成效。
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精心谋划部署,确保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取得实效。
2、把握重点,严格监督检查。要加大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紧紧围绕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确定的重点内容开展工作,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问题为切入点,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进一步健全物业信息公示制度,增加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加强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加强《物业管理条例》《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加大对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以案施教,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4、多措并举,提升工作成效。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督查检查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加大暗访工作力度,深入查找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对策,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工作成效。